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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秒雷射衛教
Jul 23, 2024
衛教資訊
皮秒雷射治療說明
一、接受雷射治療之相關疾病診斷說明:1. 皮秒雷射為特定波長的準直光線,根據選擇性光熱療法(selective photothermolysis)的原理,利用不同波長的雷射光能作用在標的物之載色體
(chromophore)上;或是分段雷射療法(Fractional Photothermolysis),利用均勻分散的微小雷射光束加熱破壞皮膚表皮及真皮層,刺激皮膚
再生反應。
2. 可應用於治療色素斑、色素沉澱、色素不均、毛孔等病症。
二、治療之目的與效益:
1. 色素性病灶,包括曬斑、雀斑、老人斑、顴骨母斑、太田母斑、除紋眉、除刺青等。
2. 其他如: 毛孔、回春等。
三、執行方法:
醫師利用雷射光束精確地治療皮膚病灶。一般來說,雷射美容不需要麻醉,雷射的疼痛僅像被橡皮筋彈到;若是大面積的治療或對疼痛
忍受力較低的情形,醫師會針對個別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敷表皮麻醉。
四、處置效益:
1. 色素性病灶:治療效果因色素性病灶的程度及深度而異。一般淺層的色素斑(如雀斑、曬斑及老人斑),可能一次或數次後去除;而較深層的
色素斑(如顴骨母班、太田母班及肝斑)通常需多次治療,以保養肌膚、定期施打方可穩定黑色素。
2. 其他如毛孔粗大等雷射治療因個人皮膚回復能力不同,治療效果及恢復期亦有所不同。
五、可能併發症與發生機率及處理方法(包含如下但不在此限):
1.雷射治療後的皮膚泛紅通常可在短時間內恢復。
2.治療部位會感到灼熱感、血腫、皮下出血及開放式傷口有微量流血,輕微紅腫為正常反應,臉部痂皮約5-7天後自然脫落。
3.青春痘產生或惡化、接觸性皮膚炎等,此類情況應暫停療程,先治好皮膚疾病。
4.治療後偶爾會有水泡或輕度皮膚破皮現象,可在局部冰敷,並依照醫師指示照顧傷口,如有需要須回診作進一步處理。
5. 少數病患會有毛囊炎、灼傷、傷口皰疹(0.3-2%)或細菌感染(0.5-4.5%)的狀況,請依照醫師指示照顧傷口,若有傷口感染或化膿,需接受抗生素治療。
6. 反黑:若有黑色素沉澱(10-32%)現象,請依照醫師建議方式處理。請妥善保養、重保濕、防曬;如有需要須回診作進一步處理。大部分短期內可恢復,
一般臉部約3~6個月,其他部位約6~12個月可自然消退。
7. 色素不均、黑色素變少(1-20%)的現象,皮膚上出現白點(色素脫失),如出現這種併發症最好停止雷射,需持續配合藥物治療1~2年以上才會明顯改善
六、替代處置方案(這個醫療處置的替代方案如下,如果您決定不施行這個醫療處置,請與醫師討論您的決定):
色素性病灶: 外用藥物、手術切除、電燒治療等。
七、未處置之風險:
本治療係基於外觀考量的醫療處置,然而部分色素性病灶仍有惡性病變之可能性。
八、術後復原期可能出現的問題:
1. 治療部位因局部麻醉及雷射光照射,在治療後數小時或數日內,會有浮腫現象。
2. 皮膚的新生在治療後24小時內立即發生,此時空泡化效應正在皮膚底層作用,膠原蛋白正在增生,治療部位可能產生刺癢為正常的術後反應,
請多注重保濕,狀況即改善。
3. 術後如有些許紅腫、溫熱感乃為正常現象,該情形約於治療後幾個小時逐漸退去。如紅腫現象較嚴重,可以冰敷幫助消退。
4. 治療部位可能會有滲透液流出、皮膚瘀青或薄痂皮、滲血點產生,皆為正常現象,約1至2週後可消失;爾後可能會有痂皮產生,或於色素斑、痣
或皮膚暗沉處可能也會有薄痂皮產生,大約3~5天會自行脫落,此時勿用手指刮除,讓其自行脫落,對皮膚癒合較有利。
5. 當痂皮脫落後,患部預期可能會呈深紅色,並非表示治療無效;治療後約二個月或半年後,患部顏色會逐漸開始變淡,過程可能延續一年。
6. 術後出現小水泡或類似小疹子、長痘子之狀況屬正常現象,切勿用手摳除,避免傷口感染發炎;有長痘子之狀況為皮脂代謝現象,建議治療2週以後,
可搭配杏仁酸療程以增加治療效果。
7. 治療部位因局部加強雷射光治療,在施打時不會破壞表皮,但是能量強的時候可能造成皮下出血點、結痂(切勿用手摳除),當這些結痂脫落後
出現的皮膚就會像嬰兒般的粉嫩(粉底效應),加強保濕防曬的居家護理絕不可少。
九、【治療前注意事項】
1. 兒童、孕婦禁止使用此療程。
2. 免疫系統不全、皮膚過敏、乾癢不適有破潰、感染、發紅狀況、SLE紅斑性狼瘡、自體免疫疾病(例如硬皮症)、血管疾病、對光過敏等患者
禁止使用此療程
3. 治療前2週請勿過度日曬、進行日光浴;需停用果酸、水楊酸類產品及去角質或其他換膚護理。
4. 治療部位3~4週無進行其他雷射療程,或有進行其他治療者請於諮詢時先告知醫師。
5. 使用口服A酸建議停用6個月,外用A酸建議停用1個月再進行雷射療程。
6. 治療前有任何其他皮膚異常的狀況如異位性皮膚炎、毛囊炎、皰疹、濕疹、曬傷、色素沉澱、過敏、嚴重囊腫痤瘡及開放性傷口等,請務必事
先告知,再由醫師評估。
7. 若有下列情形,請主動告知醫師:(1)有血液凝血功能不良傾向 (2)有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血管硬化等慢性疾病 (3)有疤痕增生體質 (4)正在
使用阿斯匹靈、維他命E、可邁丁(Warfarin)等影響血液凝固的藥物(5)有藥物過敏(6)過去曾接受手術
8. 有抽菸者,最好請先戒菸一個月,因抽菸會抑制血流到皮膚,影響傷口癒合。
9. 若有服用抗凝血藥物者,請先和您的醫師討論後,停藥一~二個星期,以免造成凝血異常,影響傷口癒合。
10. 若治療部位為臉部,曾有繡唇及繡眉者,請務必事先告知,再由醫師評估。
11. 若治療部位對外用麻膏或麻醉劑成分過敏者,請務必事先告知,若過敏症狀可能產生紅腫熱療以及刺痛等現象,反應輕微者經由冰敷後於數分鐘
或數小時後消退,若過敏反應較嚴重者,過敏症狀可能於數天後消退,視過敏嚴重程度而定,再由醫師評估改善方式。
十、【治療後注意事項】
傷口護理
1. 術後治療部位若有傷口,當日不要化妝及進行其他臉部治療。
2. 術後治療部位若有傷口,24小時內勿碰生水,若需要請使用生理食鹽水或煮沸過冷開水清柔擦拭清潔,避免感染;24小時後可正常洗臉
(請使用溫冷水,清潔及保養需輕柔)。
術後照顧
3. 術後1週內請勿使用磨砂膏、去角質、左旋C、果酸、A酸、水楊酸、抗老除皺等美白或刺激性產品及來路不明產品
4. 術後2週避免去高溫場所如泡溫泉、三溫暖、烤箱、蒸氣室、日光浴或過度曝曬於陽光下。
5. 加強保濕及防曬:建議可搭配保濕、修護系列之保養品,可以多敷臉和醫用面膜,增進肌膚修復的能力並維持效果;
正確防曬:使用SPF30-50以上之防曬產品,且每隔2~4小時補充一次,加強抵禦紫外線。
6. 依據藥師法及藥事法規定,本診所不提供各式藥物,並依醫囑提供必要之處方籤,敬請顧客自行至合作藥局購買所需之藥物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
7. 如有使用人工貼皮,範圍如有2/3變白請把人工皮更換,如果有血漬或流組織液請用棉花棒以滾動的方式清潔,清潔後貼上人工皮再擦保養品。
8. 術後1週內治療區域如有傷口請盡可能保持乾燥(清洗或碰水後盡快以乾淨的棉花棒輕輕吸乾,不可搓揉)。
回診
9. 治療間隔時間:每4~6週1次,將會視個人治療恢復狀況而定。
10. 治療後若有反黑情形請不需擔心,此為正常色素代謝現象,約3~6個月會逐漸消退。建議多加強保濕與防曬,可減緩反黑情況發生。
11. 術後回診追蹤視為治療行為一部分,當發現有任何不適之狀況,請立即回診,以利確保治療之完整性。
十一、其他補充說明:
1. 每次雷射療程發生之費用,均以當次療程為限,如須再次雷射或後續治療時,費用將另行採計。
2. 為保障治療完整性及雙方之權益,本人同意診所於療程中全程錄音、錄影,並同意診所將前揭錄音、錄影作為療程後續追蹤之用,診所應徵得
本人同意後,始得將前揭錄音、錄影作為其他用途。診所應善盡保密及保管之義務,絕不將前揭錄音、錄影任意外洩,並於療程結束保存一個月。
十二、參考文獻:
1.Fitzpatrick's dermatology in general medicine. 8th ed. 2012. 2.Botulinum Toxin: Procedures in Cosmetic Dermatology Series. 3rd ed. 2012. 3.A Practical Guide
to Botulinum Toxin Procedures (Cosmetic Procedures). 1st ed. 2011. 4.Metelitsa AI, Alster TS. Fractionated laser skin resurfacing treatment complications: a review. Dermatol
Surg 2010;36:299-306.